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Google關鍵字新政策 九月中開跑!

分類 精選文章
發佈日期 2010 , 08 , 12
觀看人數 1198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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搜尋引擎巨擘Google表示,自9月14日起將改變於歐洲搜尋廣告的政策,允許廣告主利用商標作為廣告關鍵字。此新政策能使Google在歐洲的搜尋廣告政策能和英美等其他等190個國家一致。

通過歐洲聯盟最高法院的判決,Google能將商標保護名稱作為關鍵字出售,並未違反歐盟相關法律。因此九月中起,廣告主可向Google的AdWords業務購買關鍵字廣告,消費者只要輸入該商標名稱,搜尋頁面便會呈現產品廣告。這個改變使Google於全球190個國家包括美國、加拿大、英國和愛爾蘭在內的政策能夠一致。

Google歐洲廣告公關部主管諾維克(Ben Novick)表示:「我們將使用者擺最重要的位置,我們相信此政策,將能呈現更多與搜尋相關的廣告將嘉惠消費者。」然而部份商標所有權人擔心,其他對手廣告的呈現可能造成消費者混淆、以致無法辨識原本的產品與服務供應商;對此Google表示,若接獲廠商投訴並確認混淆的狀況會同意將廣告移除。

市場研究公司佛瑞斯特(Forrester Research)的發言人表示,此新政策將嘉惠零售商,Google的廣告營收可望因此增加,但大型品牌行銷商可能不太歡迎這些改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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